近日连续报道了新居民家长和学生对校车的期盼以及民办学校校车运行遭遇的困难。昨天,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我市的校车工作已经初步形成了试点方案,方案讨论通过后将正式实施。
校车安全、规范运行方案
呼之欲出
昨天上午,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目前嘉兴共有102辆学生接送车,其中市本级和各县(市)各51辆,接送的学生主体以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为主,相比之下,幼儿园学生占的比重更大一些。在102辆校车中,90%以上为民办小学、民办幼儿园所有。“公办学校一般没有校车,只有当时教学试点改革过程中,凤桥镇、七星镇的部分学校有校车。但他们的校车也不是专门的校车,而是跟公交公司签订协议,由公交公司来具体实施校车的运行,费用由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为做好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保障工作,从去年开始,市教育部门就开始对我市的校车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并于去年10月份形成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卫宁和市委副书记、市长鲁俊先后对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同意将此方案作为今年的一项实事工程。
去年11月21日,副市长柴永强主持召开了校车工作协调会,教育、公安、交通、安监、建设、城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校车怎么来运行,相关的配套设施如何做好,校车的安全怎么予以保障,财力困难怎样解决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讨论,并形成了《嘉兴市中小学生(幼儿园)上下学交通保障试点方案(讨论稿)》。
据了解,该试点方案坚持校车运行公益化,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公司承运、财政补助、学校配合”和“先农村,后城市;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来规范校车的运行管理,切实改善学生的乘车条件,保证学生的乘车安全。
“城市的公交相对比农村发达,一些学生家里如果没有车的话,一般乘公交也能到达学校或附近。而在农村,下面的乡镇学校,特别是新居民学校,一般孩子都是骑车或者徒步上学,我们通过调研,也知道他们上学很辛苦。”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学生,特别是新居民子女可能更需要校车。“怎么来做好相关的配套设施,先进行试点。我们已经把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新居民学校都纳入进了试点的范围,通过试点来了解目前全市到底需要多少辆校车,然后再进一步完善。”
市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非常重视老百姓的呼声。“校车工作我们一直在做,有些做法也早有设想。但这项工作单靠我们一个部门也无法完成。”市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市领导协调,目前《嘉兴市中小学生(幼儿园)上下学交通保障试点方案(讨论稿)》正在完善中,“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并完善校车运行模式,通过建立健全校车运行的长效机制,来确保全市校车工程安全实施。”
交警部门
将强化校车安全管理
在教育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探索研究校车运行试点方案的同时,交警部门也于近日下发了通知,进一步强化校车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工作,减少和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昨天,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交警部门将做好校车和驾驶人的监督审核和路面管理,协调交通部门落实专业道路客运企业从事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加强对从事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业务的租赁车辆的监管,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关和驾驶人资格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据了解,交警部门与教育部门、交通部门、安监部门通力协作,按照“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的工作要求,对校车展开了拉网式排查。“我们将详细排查校车的基本情况,集中审查校车驾驶人的安全资格,全面检查校车单位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深入排查校车通行路线的安全状况,详细检查校车日常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联合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严查校车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校车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保证校车安全行车。
据悉,国务院法制办也于2011年12月11日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该条例不仅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进行了严格规定,而且赋予了校车优先路权。“交警遇运载学生的校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市相关部门表示,等国务院的《校车安全条例》正式实施以后,将严格按照该条例进行管理,进一步规范校车运行,确保广大学生的乘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