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今年5月市纪委出台了《镇(街道)“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明确规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镇(街道)“一把手”在决策时不得先入为主,必须“末位表态”。这一制度目前已在全市得到推广。
决策,是领导干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科学决策,需要科学的程序。按照常理,“一把手”居班子之首,首先发言顺理成章。正是在这种固定思维下,一些地方的党政“一把手”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习惯于首先开口,定下调子,其他成员即使有不同看法也不愿或不敢提出来。于是,一些重大决策变成了一个人拍脑袋的“一言堂”。
或许在特定的时期和阶段,“就这么定了”,“你们执行、我负责”之类的口头禅,可以看成“一把手”英明果断的表现。殊不知,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冒出的今天,受个人水平、经验、接触实际的局限,“一把手”不可能对新生事物把握得面面俱到,如果继续实行“一言堂”式的决策,难免会招致难以补救的后果。近年来,一些地方决策失误频频,损失触目惊心,大多与决策缺乏民主有关。
要避免决策失误,必须用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取代“一言堂”。根据《镇(街道)“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镇(街道)“一把手”不能直接分管单位财务、组织人事、建设工程及招标组织、行政审批以及物资采购工作,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也要由分管领导提交讨论方案,“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而要在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后,最后提出意见,经会议讨论决策。
不同的发言顺序,不同的表决方式,决策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在保证“一把手”事先没有分别向其他成员做个别交底的情况下,在制度上规定“一把手”重大决策不先发言,有利于保障班子各成员行使民主权利,凝聚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从源头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我市在镇(街道)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表面看只是发言顺序的变化,实则是民主集中的创新举措。我们期待在这样的制度保障下,有更多不同的声音出现,打破“一言堂”的坚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