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8日 09:15 [大 中 小] [打印]
近日,秀洲区经贸局举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培训班,区82家重点用能单位有关人员和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节能工作负责人参加。
“新的《节能法》规定,未依法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部门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秀洲区经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日益严格。因此,通过培训的形式,让重点用能单位负责人了解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企业发展十分必要。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高家宽 通讯员 王丽 编辑: 谢冬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