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教育部门了解到,今年,我市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将招录40名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培养院校分别为浙江警察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员毕业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据悉,此次招录主要面向3类人员: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从8月17日零时起至8月22日24时,有意报考警察的考生就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报名系统(zf.zjks.com)进行报名。
今年是全省第三次招录此类学员。今年,嘉兴市计划招录40名学员,比往年招录人员略少,40名学员中,男子36名、女子4名,其中嘉善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招录人数最多,为12名。从年龄要求上来看,此次学员招录更加年轻化。公务员考试的年龄上限基本划定在35岁,而此次招录,除报考“司法助理员学员”的应届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在18至33周岁外,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年龄上限放宽至28岁。
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要求先学习两年。学习期间,学员不用承担学费,还能享受一定补贴。对完成本科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对完成专科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毕业后再分配到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列入公务员行政序列,试用期一年,合格人员须在招录单位服务满7年(本科层次)和9年(专科层次),方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