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财政部日前下达了2011年中央财政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奖励资金,我市共有11个项目获得奖励资金,共计1.04亿元。其中,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两个项目获得3500万元奖励资金。
“2007年以来,我市积极申请并争取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16亿元,补助项目113个。”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中央资金累计撬动地方财政环保基础建设投入50亿元。
据介绍,中央财政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奖励资金是“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奖励资金,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区域水环境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项目重点补助。中央奖励资金的分配与国务院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直接挂钩,突出结果导向,并由地方政府自主安排到流域水污染防治具体项目。
“按照项目安排,我市将把今年获得奖励的资金用于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道整治、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等环保民生工程方面。”这位负责人介绍,此前,我市改善水环境质量、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等民生工程都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如石臼漾水厂生态湿地治理工程、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等。
今年,市本级获得的水污染防治考核奖励资金中,开发区河道整治工程获得1700万元补助,嘉兴国际商务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暨府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获得1800万元补助,将着力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条件。
“十一五”以来,我市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考核奖励资金,同时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的配套力度,水环境整治项目已累计投入50多亿元,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有力推进。
“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考核奖励资金在我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中产生了较好的环境绩效。”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我市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10年,全市64个市控以上断面中,劣Ⅴ类水断面比2005年下降了33个百分点,市控断面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较2005年分别下降12.7%、29.0%和24.8%。尤其是高锰酸盐指数改善明显,2010年出境水中该指数下降了0.54mg/l,改善幅度达10.8%。
“市环保局将与市财政局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抓紧组织项目建设。”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了确保财政资金取得最大效益,将开展资金使用及项目完成情况不定期或重点检查,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为我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