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喝酒应酬似乎已成为职场人士的“家常便饭”了。但是,如果你要开车,在喝酒前你就应该做好打算,要不请人代驾,要不不要开车。昨天下午,一名驾驶人陪客户喝完酒后自驾回家,结果被交警查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7月12日下午,秀洲区王店中队民警在梅嘉路加油站附近设卡执勤,对过往有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检查。15时30分左右,执勤民警发现面向而来的一辆小轿车行车轨迹不稳,便示意轿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轿车驾驶人摇下车窗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时,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经测试结果显示,倪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其带往大队进行处理。
经询问民警了解到,倪某现住在平湖,是个生意人,今天到嘉兴来是因为要陪一客户吃饭,在吃饭过程中倪某喝了两瓶不到一点“女儿红”。吃完饭后,倪某感觉自己还是比较清醒的,就驾车返回平湖,但在行驶途酒精上头,开起车来就有点摇晃,接着就被交警拦下了。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