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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和扶持科技创新 "花头"不止"一眼眼"

2011年7月13日 11:04 [ ] [打印]

  获专利金奖项目奖励30万元“三带”创业最高补300万元

  

  昨天下午,我市召开科技创新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会,表彰了全市自主创新重大贡献奖、自主创新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并对市重点科技创新平台进行授牌。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下发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等5个文件,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创新载体与平台建设、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了相应的鼓励政策。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主要是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方面,对省级以上高新区内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型企业,其主营业务销售收入首次实现1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由高新区分别按其当年对高新区财政贡献较上年增长部分的50%给予扶持。

  在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方面,被认定为国家、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分别给予创建管理单位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专项补助。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授权的发明专利,除按现有政策标准给予经费资助外,再对该专利授权后前三次年费予以补助。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品牌、标准化建设给予奖励。

  

  支持创新载体

  与平台建设

  在支持嘉兴科技城与浙江科技孵化城(嘉兴)建设方面,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区财政作相应配套)支持嘉兴科技城、浙江科技孵化城(嘉兴)的发展,引导、扶持院校及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集聚入驻。

  在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方面,被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财政补助奖励。此外,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建设,我市都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政策。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鼓励和支持各类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创造、运用、实施和转化。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省专利示范企业和市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补助。被认定为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给予5万元的补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专利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建立向全市开放的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给予适当补助。对中小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予以贴息支持。

  同时,将实施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等,鼓励企业创名牌,制定技术标准等。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育力度,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创业的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经认定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对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经认定给予30万元至100万元的创新资助,同时在购房、学术活动、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资助和优先照顾。

  同时,将进一步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形成各种形式的“人才驿站”,让更多的高级人才通过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为嘉兴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吴晓宇 通讯员 储俊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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