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河南籍司机李某被嘉兴高速交警送进了拘留所,他要在这里“待上”10天时间。按照5月1日实施的“新交法”,李某成为嘉兴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行政拘留的第一人。
5月26日11时30分,一辆牌号为豫PZ6140的重型半挂车经过浙沪卡点主线收费站通道后,因在浙江高速境内有违法历史未处理被卡点拦截系统识别并报警,车辆随后被执勤民警拦截下来。在接受违法处理过程中,这名河南的驾驶员李某出示了一本A2的驾驶证。民警小杨查看该证后发现印刷有异样,遂引起了警惕,对其驾证信息进行了网上查询比对,果然发现有问题,出示证件上的准驾车型是A2,而李某的实际驾驶资质为B2。经进一步辨识,民警确认该证系伪造证件。
随后,李某向民警坦白了违法事实。他称这本假证是自己不久前花100元让人按照自己真实驾照上的信息制作的,为了能使自己开上这辆豫PZ6140重型半挂车,他要求将假证上的准驾车型从B2升到A2。
据民警介绍,根据5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云卡点大队办案民警针对本案,认定李某具有“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两起违法行为,对他作出了合计罚款3000元,计24分重新学习考试,拘留十日的处理,假证被予以收缴。当日下午,该豫PZ6140重型半挂车则由其亲戚从上海赶过来代驾驶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