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文明委,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区级机关各部门:
为巩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全面落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深入推进“文明秀洲”建设,着力打造现代田园新秀洲,向建党90周年献礼,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组织实施“文明秀洲”十大专项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围绕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的目标,以“让城市更加文明、让生活更加美好”为主题,按照“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凸现亮点”的思路,深入实施市容市貌整序、市政设施完好、交通秩序畅通、环境卫生清洁、市民素质提升、关爱未成年人等十大专项行动,大力改善新市镇市容市貌,大幅度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全力创建文明城市,为喜迎建党90周年和打造现代田园新秀洲,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范围
各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各镇中心镇和小集镇。
三、活动内容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版),结合秀洲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和打造现代田园新秀洲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遵循“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理念,组织实施以下十大专项行动。
(一)“美丽秀洲”市容市貌整序专项行动
针对市区和各镇中心镇和小集镇沿街商业店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挂、乱涂乱贴及广告招牌杂乱等不规范现象,加大劝导、查处力度,确保街路、盲道畅通、有序、安全;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对流动摊贩、马路市场的管理,合理划定一定临时经营场所,杜绝乱设摊现象;进一步规范夜宵摊经营管理。
牵头领导:仲旭东
牵头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规划与建设局、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分局、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二)“宜居秀洲”市政设施完好专项行动
及时发现主干道路名称和标志不规范,设置不合理,设施不完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不平整不畅通,街巷基础设施不完善、给排水不畅通,路面不硬化、坑洼积水,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宣传窗、座椅、窨井、垃圾箱等公共设施破损,公共消防设施不达标、不完好,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盲道等)不通畅,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护栏、交通诱导屏、警示桩、防撞桶不完好等情况,属于我区管辖的及时进行修复整改,不属我区管辖的,报区创建办备案并报市级有关部门。
牵头领导:仲旭东
牵头单位:区规划与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行政执法局、电信秀洲分局、移动嘉禾公司、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三)“诚信秀洲”市场环境规范专项行动
加强各镇、街道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内外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贸(集贸)市场管理,保持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确保亮证经营、持证经营、守法经营,积极开展星级文明市场创建。
牵头领导: 吴炳芳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四)“畅通秀洲”交通秩序畅通专项行动
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区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引导广大市民切实践行“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严格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大文明交通劝导和查处力度,杜绝行人和非机动车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车等现象,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查处无证黑车、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建设步伐。
牵头领导:高海忠、徐永良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团区委、区规划与建设局、区交通局、区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五)“清洁秀洲”环境卫生洁化专项行动
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认真落实网格化保洁制度,积极提升保洁质量。一、二、三级城市道路分别采取18、16、14小时动态保洁,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20、30、40分钟,确保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小区路面12小时保洁,市区河道实行14小时保洁制;探索农村市场化保洁运行机制的新模式,加强对中心集镇和小集镇的长效化管理;居民社区公共区域整洁,楼道(过道)无堆放物和非法张贴的小广告,保安、保洁、保序、绿化服务到位;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对小作坊、小摊点等监管规范有序;针对主要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社区楼道、城郊结合部、集贸(农贸)市场周围等重点区域,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集中性的垃圾清除活动,努力构建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牵头领导:张国平
牵头单位: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区规划与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六)“满意秀洲”“窗口”行业单位规范专项行动
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各“政务服务窗口”要充分发挥 “第一窗口”的示范带头作用,强化管理和规范;各“公共事业窗口”和“社会服务窗口”要确保每一项服务、每一个公共产品都让服务对象满意,努力把各行业建成秀洲的文明“品牌”。以一流的政风、一流的作风、一流的服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牵头领导:陈虎培
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三产发展局、区交通局、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银行、移动、电信、邮政等“窗口”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七)“和谐秀洲”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行动
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抓手,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年”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着力破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率先形成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为争创具有秀洲特色的发展新优势,构筑“一核两翼”组团式发展平台,深化“平安秀洲”建设,全力打造现代田园新秀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牵头领导:陶深明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新居民事务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八)“人文秀洲”市民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为重点,在全区深入开展“迎建党90周年、讲文明、树新风”系列宣教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红船启航地,文明伴我行”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迎建党90周年、讲文明、树新风‘三五’集中行动”;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宣教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第四届秀洲阅读节活动;组织开展“扬红船精神,创文明城市”红色短信创作传递大赛;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大力实施“春泥计划”,开展“红船颂、国学诵,让经典文化薪火相传”活动;开展首届“画乡骄子”先进事迹宣传学习活动,启动“寻访身边好人”主题实践活动;新闻媒体加大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力度,加大文明创建公益广告投放力度,提高市民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牵头领导:王国华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九)“雏鹰秀洲”关爱未成年人专项行动
进一步加大“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建设。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在全区扎实推进“春泥计划”、“社会净化”、“普法护航”、“帮扶关爱”、“家庭教育”等五大行动,着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加强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以“文明礼仪”为主题,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月活动,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学雷锋日”、“文明交通行动”、“讲文明树新风三五集中行动”、“公民道德建设日”、“我们的节日”等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未成年人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情操。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各项工作任务。
牵头领导:张少初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关工委、区委政法委、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残联、区工商分局、嘉兴日报秀洲分社、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十)“魅力秀洲”宣传氛围营造专项行动
广泛宣传人民群众关于改善城市环境的呼声和愿望,最大程度地调动全社会的热情。各地各部门要分别采取印发宣传提纲、制作宣传栏(板报)、给居民一封信等方式,层层进行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公共文明志愿服务站”,开展好以“人人都当志愿者、我为创建作贡献”为主题的志愿服务,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力支持的生动局面和强大合力。
牵头领导:王国华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新居民事务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各新闻媒体、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四、活动时间
2011年4月——12月底。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施十大专项行动是巩固省示范文明城区创建,扎实推进“文明秀洲”行动,打造现代田园新秀洲的重要内容,是配合嘉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点,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载体,是实践“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区领导联系“文明秀洲”十大专项行动工作制度,区领导联系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对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落实推进各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查。
2、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十大专项行动的内容是测评内容的重点、市民关心的热点、创建工作的亮点,各牵头区领导要对各专项行动负总责,十大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确定领导及联络员。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实行定领导、定部门、定任务、定进度的“四定”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上下联动,着力解决文明风尚、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共文明水平。
3、加强督查,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区文明委的统一部署,各专项行动工作要在区牵头领导和牵头责任部门的领导下,根据各自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工作成效。建立区主要领导牵头督查检查制度和区领导包干联系指导、协调、督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协调重点难点工作、推动整改落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要组织“二代表一委员”开展专题督查、视察。区创建办要会同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察局)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联合督查。各新闻单位要精心策划,既加强正面引导,又加强舆论监督,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市民共建共享文明城市。十大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及时向区创建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创建办联系电话:82720510(8680),电子邮箱:xzqwmb@163.com。
附件1:秀洲区落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六大专项行动市区工作对应联系表
附件2:区领导联系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文明秀洲”十大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
嘉兴市秀洲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