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雏鹰秀洲”关爱未成年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喜迎建党90周年,进一步巩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全面落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六大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区文明委《关于实施“文明秀洲”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现就开展“雏鹰秀洲”关爱未成年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以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为载体,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为标准,深入实施“秀苗工程”,着力培养未成年人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情操,着力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着力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教育体系,着力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二、行动内容
(一)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
1、强化领导和组织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调整和充实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全面完成嘉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市文明办对秀洲区《测评体系》的复查和考评。
责任单位: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努力构建“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模式,促进部门之间工作资源的整合和有效运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家庭的基础作用及村、社区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办好家长学校、市民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教育载体,积极引导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二)扎实推进五大行动,着力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
3、全面实施“春泥计划”行动。做好“春泥计划”规范建设和扩面提质工作,2011年实现所有行政村100%全覆盖。按照活动形式多样化、队伍组建社会化、制度运作规范化、经费投入多元化、阵地建设特色化、经验总结理论化的“六化”标准,有效推进各项工作。5月召开“春泥计划”工作现场培训推进会,举办“春泥计划”辅导员培训班,完善“春泥计划”考核制度,评选一批示范基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推广先进典型。以农村中小学校为基本场所,重点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坚持公益原则,免费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做到活动场所无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关工委、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各镇、街道
4、大力推进“社会净化”行动。以净化网吧管理环境、净化网络运行环境、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和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为着力点,大力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黑网吧”专项整治等,有效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组织相关部门对镇(街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使中小学校周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销售;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彩票投注站点;无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牵头单位:区工商分局
责任单位:区关工委、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5、深入实施“普法护航”行动。一是抓好法制教育。紧紧抓住“六五”普法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基础知识普及教育;继续做好“法制校长”工作,开展“健康成长、法律护航”等活动。二是在流动人口未成年人中开展法制教育,加强新居民子女法制教育力度,增强家长及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三是开展以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帮助青少年了解安全自救知识,懂得珍爱生命,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6、扎实推进“帮扶关爱”行动。积极创造条件,扶助弱势青少年群体,尤其是要加强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子女的教育力度。在全区中小学校、各街道开展“帮困助学”关爱行动,将有未成年人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对符合城市医疗救助的,纳入城市医疗救助,组织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进一步加强对新居民子女、留守儿童、孤残儿童、边缘儿童等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加大对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帮扶力度,深入实施关爱行动。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7、大力推动“家庭教育”行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家长学校的日常运作,指导好全区各中小学开展家长学校工作;组织开展创建示范家长学校活动,重点突出社区家长学校和新居民家长学校建设;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讲,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评创活动,以良好的家庭氛围,优化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区妇联
责任单位:区关工委、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三)创新活动载体,着力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8、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的主题,通过德育课、历史课、班队课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以嘉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成果为契机,以“文明礼仪”为主题在中小学开展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月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和习惯养成教育;以“诚信守法”为重点,加强未成年人诚信守法和现代公民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援助)室和保健室建设,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加强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
牵头单位: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9、扎实推进中小学“读书节、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活动。在全区和各镇街道、各中小学深入开展第四届秀洲阅读节和第五届中小学阅读节、区第十一届青少年科技节、区阳光体艺节,努力打造“一校一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特色品牌。以加强校园文化和书香校园建设为重点,举办好嘉兴市第三届中小学国学经典诵读活动,组织开展“闪闪红星伴我行”文艺汇演和书画比赛活动。指导推进青少年“科技夏令营”、“快乐阅读”等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大中学生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力度,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办、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10、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宣教实践活动。围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宣教实践活动。重点抓好“我们的节日——端午”系列主题宣教实践活动,以“文明单位艺术团”进广场进农村和节日寄语进网络为契机,引导未成年人在活动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增进爱国情感、陶冶道德情操、传承民族文化,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下旬)。各牵头单位根据“雏鹰秀洲”关爱未成年人专项行动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实行定领导、定部门、定任务、定进度的“四进”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7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实施方案确定的活动内容,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区各级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8月——12月)。对活动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进行督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改成效,迎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各街道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摆上重要日程,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要求,加强领导部署。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与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二)贴近实际,提升效果。要把着眼点放在基层,把力量用在基层,把活动落实在基层,重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社区和群团组织的力量,挖掘整合现有德育资源,精心设计活动项目,设计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趣味性强的活动载体,形成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工作局面。要把开展活动与教育提高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类阵地,组织动员未成年人、家长、教师参与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三)注重宣传,推进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及时报道、宣传先进未成年人工作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人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多做实事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建立未成年人工作定期联系和信息上报制度,通过撰写调研报告或总结创新案例等形式,全面推动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有效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