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切实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区文明委《关于实施“文明秀洲”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交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交通秩序整治、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设施完善、客运行业管理等工作,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城市、城镇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更加科学规范,居民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城市、城镇道路行车秩序更加畅通;无证黑车得到有效治理;客运行业管理更加规范。
二、整治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规划与建设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团区委、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二)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开展以整治酒后驾驶、超速、驾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不戴安全头盔、随意变更车道等为重点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对易堵塞路段、城市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杜绝行人和非机动车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车等现象。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团区委、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三)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汽车站、市场等黑车聚集地的管理和打击力度,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整治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挤压无证黑车的生存空间。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四)强化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结合2011年度民生工程的实施,科学渠化交叉路口,配套建设行人过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城镇道路路口规划。加强城市、城镇停车场设施建设,恢复挪作他用的停车场所功能,努力缓解停车难问题。
牵头单位:区规划与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五)开展城市、城镇道路停车秩序集中整治。对已设置的停车泊位进行清理整顿,科学规划、深入挖掘路面停车资源,合理设置和使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努力增加新的临时停车泊位。加强路面停车规范管理,加大对违法停放车辆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路面停车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规划与建设局、区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六)加强客运企业及其场站管理。指导客运单位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文明经营的教育制度,认真组织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及文明经营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内部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和考核监督。强化公交车、出租车场站及周边区域的管理,优化公交车、出租车场站停靠秩序,加强场站安全管理,净化场站卫生环境。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七)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管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制度,切实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做好校车安全日常监管检查,保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完善相关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标志标线,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牵头单位:区教文体局、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规划与建设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八)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建立财政出资、路政部门和工业区管委会维护管理模式,将建成区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统一维护管理,建立统一、合理、高效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管理体制,切实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九)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发动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宣传和交通违法劝导等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大对不礼让斑马线、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力度。
牵头单位: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团区委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十)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加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和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刊播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常识、交通安全信息、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使交通安全宣传进广播、进电视、进报刊、进网络,营造全社会重视、崇尚文明出行的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驾驶人协会、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及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对驾驶人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驾驶教育。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教文体局、各乡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各牵头单位建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实行定领导、定部门、定任务、定进度的“四定”责任制。细化行动方案,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进度表,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5月中旬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具体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6月)。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和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结合本职,抓紧组织实施各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交通秩序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广大群众对交通出行安全感和交通环境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针对前期整治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整治力度,解决交通痼疾。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宣传教育与集中整治互动的态势,进一步巩固提高成效。
(四)长效管理阶段(8月)。在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冲刺之年,创建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实施交通秩序畅通专项行动是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的重要载体,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职能处室、联络员,加强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团结协作。交通秩序畅通专项行动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必须通力合作,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加强源头管理,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实效。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做到部门联动、整体推进。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从行业监督层面,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切实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要充分调动学校、运输企业、出租车管理公司等单位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发挥基层单位、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实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要充分发挥各地、各单位的职能部门优势,在履行职能的基础上,坚持专项督导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导检查,做到边整治、边督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实施挂牌督办,推动整改落实,不断增强工作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联系沟通。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情况信息的收集和报送,针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工作情况。本专项行动牵头单位为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责任领导为副局长冀小南,联络员为张忠惠(89973188,13705737871)、李龙山(89973738,13736460646),传真:89973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