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秀洲区检察院出台了《检调对接与刑事和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大检调对接与刑事和解工作力度,推动检察机关参与到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来。
据了解,适用于检调对接机制的案件主要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可以就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精神抚慰等民事责任事项进行和解,也可以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要求或者同意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达成一致。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后,若认为可以适用调解的,会及时征求涉案当事人的意见,并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如果当事人同意调解且愿意采用检调对接机制的,经检察机关审批同意后根据案件性质移送相应的调解组织办理,同时告知双方当事人。调解组织受理后,会针对案件所涉及的民事赔偿问题主持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