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秀洲区召开第一季度派出所消防工作例会。会上指出,2011年嘉兴秀洲区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目标为“所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60%基本达标。”
据了解,这“四个能力”包括查处火灾隐患的能力、消除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宣传教育的能力。这四个能力涵盖了社会单位确保自身消防安全和确保在场人员消防安全及推广消防安全知识等方方面面,对于确保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具有非凡的历史作用,有利于保持消防安全形势的长期稳定。
为了有效完成思想达标要求,秀洲区消防大队领导在派出所消防例会上就“四个能力”的试点、推广、验收三步骤做了充分部署,各派出所要成立相应组织,由派出所民警分片包干,每人负责一片区域或一类单位,指导帮助社会单位开展建设工作。一是要尽快完善“四个能力”本地试点建设。要针对本地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情况分类开展“四个能力”试点单位建设。对照区消防大队试点建设的模式,根据《浙江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省厅消防局“四个能力”建设课件的要求,在硬件建设、台帐资料、人员素质等方面指导单位进一步完善消防管理的组织、机制、内容、要求和标准,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落实开展全员培训。二是要迅速推广“四个能力”试点建设成果。完成试点建设的地区要迅速推广试点经验,按照年度工作总目标,在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率先开展“四个能力”达标创建工作。三是要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全面验收。年底前,要根据一般单位的“四个能力”验收标准,对所有单位开展全面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