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拉了一个客人去买电动自行车,结果他在试车的时候,开着车跑掉了,现在这个人的身份都查清楚了,可是卖车的就是不愿意把我的三轮车还给我。”昨天上午,新居民陈师傅致电党报热线反映,自己前几天在市区遭遇了一个电动自行车大盗的陷阱,虽然这个大盗的身份已经查清,但是电动自行车行老板仍不愿意还他的三轮车,“我们一家都是靠我蹬车吃饭的,现在我真的没办法了。”
车夫:遭遇“陪购”陷阱
陈师傅告诉记者,他是从江西来禾打工的,一直在市区蹬人力三轮车。3月8日,他在市区三江超市等客人,突然一个中年男子上了车。“那人车钱也没说,直接就让我带他到吉运桥。”
因为路途不远,陈师傅也没多想就把该男子带到了桥下。“桥下有两家修理电动自行车的摊子,他就问是否有二手电动自行车卖。”陈师傅回忆说,在问到第二家修车铺的时候,该男子与修车师傅因价格问题吵了起来,“我就上去劝他们,后来,这个客人说我蛮好的,还会帮他劝架。”
虽然当天电动自行车没有买成,但这名客人和陈师傅的关系好像熟了起来,第二天,客人直接打电话给陈师傅,邀他一起再去买车。两人最后舍近求远来到市区东方路一家电动自行车店买车。“他让我把车停在马路对面,我们一起步行穿过马路去的。当时他也没还价,就说去试试车,结果就再也没回来了。”陈师傅说。
商家:车夫是有责任的
看到崭新的电动车就这么在眼前消失,车行老板一气之下将陈师傅的三轮车“暂时保管”了起来,虽然快一个星期过去了,但直到昨天,车行老板仍然不愿归还三轮车。
昨天,车行老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陈师傅当时是“有说有笑”陪那个大盗来购车的,他认为,陈师傅在这件事情上有很大的责任。车行老板坦言,自己以前也听同行告诉过他,有人利用这种陪购的方式,来盗取电动自行车,“所以我也一直是小心着的,如果那天陈师傅把三轮车骑到我店门口,我说什么也不可能让那个大盗把车骑走的。”
事情发生后,车行老板和陈师傅都随民警来到市区解放派出所协助调查,在两方的共同指认下,警方很快确定了嫌疑人。“他是一个惯犯,我一个同行店里也是被他这么盗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车行老板说。
对于陈师傅的讨车要求,车行老板认为,他和陈师傅的责任应该对半分,“他可以先拿出一半的钱放我这里,等那个惯犯找到了,我肯定把钱如数还他。”
律师:商家扣留三轮车属违法
在确定犯罪嫌疑人,并排除了“同伙”的嫌疑后,陈师傅一心想要回自己被“暂时保管”的三轮车,但是不管他找到车行还是经办民警,都是不了了之。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了解放派出所的经办民警,他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目前确实已经确定,警方也正在全力寻找他的下落。但对于陈师傅报警希望讨回三轮车的求助,民警认为:“这个属于民事纠纷,我们也只能进行调解。”
“车行如果认为陈师傅有责任,应该通过法律渠道去索赔。车行扣留三轮车的行为,不管是以‘暂时保管’还是‘代为保管’为名义,都属于侵财行为。”昨天,记者帮陈师傅咨询了嘉兴兴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爱华,他认为车行扣留三轮车是一种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应该进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