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这种贪,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
“我以为只要不是偷和抢,就应该没事,都怪我不懂法律。”在南湖区余新镇打工的小陈,因为一时贪念取了他人遗忘在ATM上的卡里的钱,差点酿成人生大错。
3月9日晚,小陈到农业银行余新某营业网点的ATM上取款,却发现机器内有一张别人遗忘的卡没有退出,且ATM显示屏还停留在操作界面。一缕恶念闪过脑海,小陈便用取款机的转账功能,将他人卡上的4000元钱转到了自己的卡上。暗自庆幸的他正要离开,没想到被急急赶到的失主拦住,小陈随后被民警带进了派出所。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小陈主动承认错误,并退还4000元。
无独有偶。今年2月21日下午,小玲(化名)前往秀洲区新塍一家银行存钱,由于服务窗口排队的人较多,工作人员便建议小玲去ATM上操作。由于是首次通过ATM存钱,她感觉无从下手。这时一旁有人善意指点:“卡不是已经插在里面了嘛,你按继续呀。”小玲按照别人的指点,稀里糊涂把2500元钱存了进去。当她进行余额查询时,发现这张卡里竟有4900元。原来,小玲压根没把自己的卡插进ATM,机器里的卡是他人遗忘的。面对不该得的钱,小玲没有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而是悄悄分次把钱全部取光了。此时,失主小敏(化名)接连收到了几条存取款短信,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马虎大意,但等她返回寻到银行卡,卡里的2400元钱已不翼而飞。接警后,警方根据监控录像,很快将小玲抓获归案。
记者从市区几家银行网点获悉,通过ATM办理业务后,将银行卡遗忘在机器上的“马大哈”并不少见。银行工作人员建议,最好开通短信提示功能,这样便于随时随地掌握自己银行卡的动态。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取了他人遗忘在ATM上的卡里的钱,就触犯了《刑法》,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