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房,深情地贴在法的脉搏上
龙进品法官(右)到村里为村民现场调解民事纠纷(2月26日摄)。新华社记者陈海宁摄
乡镇法庭的法官注定办不了扬名的“大要案”。更多时候,法官们需要离开法庭,走村串寨,送法下乡。
背着沉甸甸的国徽、拿着红艳艳的条幅,提着审判时支在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前面的铁牌子,2月27日一早,龙进品带着两名工作人员要下乡办案。
驱车来到距离公郎镇3公里处214国道旁的一片田地,大独木村64岁的村民徐兴英状告同村的56岁村民杨光亮侵占0.3亩水田的案子要进行现场勘验。
徐兴英认为杨光亮往自己这一侧移动了大石头的位置,侵占了自己三分农田;杨光亮指着大石头辩驳,这么大这么重的石头,哪里是说挪就能挪呢?
跟随着这两个村民,龙进品在田间走来走去,仔细聆听着双方的争执。公郎法庭的工作人员拿出卷尺丈量地块大小,拿出相机在田间拍照取证。
勘验现场持续了一个小时,双方当事人决定坐下来谈一谈。在山坡上,找到几根还算结实的芦草,龙进品把国徽端正地挂了上去,随行的工作人员杨梅和沈武斌把红色的条幅展开,整齐地挂在国徽的下方。
一个简易的露天巡回法庭形成了。搬来四个石头,摆上牌子,审判员龙进品、书记员杨梅、原告的代理人徐兴昌和被告杨光亮围坐下来。没有“惊堂木”,没有威严的审判席,4个人就围坐在这片田里,开始断案。
18年来,类似在这样的巡回法庭上,龙进品让数千件小纠纷小矛盾就地化解。为使巡回审判取得更好的普法效果,龙进品把每次下乡办案,都看作是一次以案说法的绝好机会。
“其实农村的矛盾纠纷很类似,大多是土地纠纷,相邻权纠纷。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原被告双方的亲属也都会来听审。我就利用审判的机会给大家讲解法律,告诉他们是非对错,再有类似的纠纷,大家就知道如何处理了。”龙进品说,刚开始办案时,他没有经验,认为法官就是坐在法庭上,很威严,“不管行不行,我就判决了”。
后来,龙进品逐渐认识到,这样不行。“你给他一份判决,他看不懂。需要你逐字逐句念完再解释,他或许才能理解。”在此后的巡回审判中,公郎法庭辖区的山山水水,成为龙进品融合法治理论与乡土习惯的“试验田”。他发现,在农村,坐在高堂上的断案方式行不通,效果不好,最好是到田间地头、到当事人家里去聊聊。
于是,龙进品每年拿出三分之一的时间下乡办案,把大量的时间用在消除无形的诉讼中。18年来,他负责主审的12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缠诉,70%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所有案件,做到了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服气。
太阳从无量山边升到了正当头,调解持续了两个小时,中午时分原被告双方心平气和地离开了。在这片田地的巡回法庭里,虽然没着法袍,法官们也像普通山民一样,裤管上沾满尘土,可他们的心房,依然贴着法的脉搏,挂在草秆上的国徽,朴实中透着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