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5日电国家统计局15日在发布根据新的权重计算的1月份CPI数据时,主动公布了权重调整的详细情况以及权重调整对CPI数据的具体影响。
与有媒体报道的权重调整会拉低CPI数据0.3个百分点相反,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按照原有权重计算的CPI数据相比,权重调整提高了1月份CPI同比数据0.024个百分点。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食品权重虽然降低了2.21个百分点,但涨幅也非常突出的居住价格权重一举提高了4.22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这次权重调整情况,居住权重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降低2.21个百分点,烟酒降低0.51个百分点,衣着降低0.49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降低0.36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降低0.36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降低0.05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降低0.25个百分点。
“从理论上讲,CPI权重构成的调整自然会影响到价格总指数的计算,但影响的方向和影响程度的大小,既取决于权重构成的调整力度,也受到分类价格指数高低的影响。”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说。
国家统计局用旧权重对今年1月份的CPI进行了测算,结果同比涨幅为4.918%,而用新权重计算的是4.942%;同时旧权重测算的环比涨幅为1.070%,而用新权重是1.021%。
此外,国家统计局还用新权重测算了2010年月度CPI,测算结果与已发布的数据基本一致,说明误差较小,衔接较好。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说,这次调整是为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化,切实保障CPI计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这是自2001年计算CPI定基价格指数以来,第二次进行基期例行更换。这次调整的依据是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支出调查数据以及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研究员张立群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消费支出结构必然发生变化,食品价格权重的下调和居住价格的上调是大势所趋。目前的调整幅度,对CPI数据的影响较小,不影响数据的衔接和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