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乡法院对该市首起网络赌球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陈庆田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被告人陈东红、高苗、施晓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三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戚云华、胡咏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海宁人陈庆田,系桐乡市濮院油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在“皇冠”赌球网站担任二级代理,先后发展二级代理高苗、杨开文,三级代理陈东红,并由戚云华帮助发展了会员陈辉,积极帮助中间结算。此外,通过提供资金,陈庆田、戚云华又在施晓辉的帮助下,取得了海南三亚“龙腾”七星彩aa6878账号的占成,由胡咏负责记账及结算,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戚云华。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庆田、陈东红、高苗、戚云华、胡咏、施晓辉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六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其中陈庆田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属于累犯,当从重处罚。六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