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教育管理别成改善教育的绊脚石
2010年12月24日 22:29
在春城昆明,有位曾是农民工子女的大学生志愿者,利用一家书店提供的25平米场地和4张捐赠的旧桌子,办了个“平民教社”,受到20来名农民工子女及其家长的热烈追捧……读了今天《人民日报》关于这事的报道,我心头油然而生一种感动。看到昆明市五华区教育局发出处罚决定书叫停,不光是痛心,简直要愤怒了。
当然,教育局也振振有词,而且不无道理,诸如“未经教育部门注册登记,擅自招生办学”,要求“暂停招生辅导,重新选址,走正规的程序,完善办学手续”,好像都挺正当,可问题是针对的是这样一桩于农民工及其子女乃至社会而言都有益的行为,并且若按教育局的要求行事(其中要求得有200平方米的场地),“平民教社”的命运就只能是关门泡汤。
一方面是志愿者想为农民工办好事并且大受欢迎,另一方面是教育局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可结果两下一对碰,反而把一件天大的好事给扼杀了――这就促使我们回过头来重新思考一些基本性的问题:教育的本来目的是什么,我们的教育方法与管理手段,还有各种规章制度,到底是有利于良善目的的达成,还是成为了干扰甚至障碍?
具体到昆明“平民教社”这件事,本非经营牟利之举(农民工子女免费,只收过慕名而来的几名非农民工子女或初中生2300元买了教具且账目清楚),而是好人好事“活雷锋”,是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社会献爱心的高尚之举,按道理说应该受到鼓励,可教育局却担心“会有居心叵测的人效仿”,未经教育部门批准发证,并且影响了附近一家正规培训学校的正常招生――这些借口虽冠冕堂皇,背后却可能另有玄机;我说不好,只能大家去胡思乱想了。
昆明“平民教社”无疾而终,等于搧了如今刻板僵化悖离本来目的的教育管理体制与方法一记响亮的耳光,而家长和孩子们对志愿者老师和这爿知识乐园的恋恋不舍,也相当于发泄不满而又无可奈何的控诉。对此,我们切莫等闲视之,倒是应该借此深刻反思一下多年来积累的诸多弊病,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努力袪除病症;如果教育管理部门不主动革命,有必要由政府首长严令推行,辅之以公众加大监督力度来推动。
多年来教育领域乱象丛生,弊端重重,需要大刀阔斧改革的地方不胜枚举;老百姓将之视为新的“三座大山”之一,本是痛彻心扉的指责之声。
就拿北京市广大家长深恶痛绝而又无可奈何被裹挟其中难以自拔的“小升初”来说吧,究其原因就是取消“小升初”统考,初衷或许不错,可结果事与愿违,因为优质教育资源均衡(不是往下扯平,而是将短拉长)并未做到,初中仍然被市民百姓分为三六九等,而都想上好学校、好学校也想收好学生也是人之常情,所以说取消了一个统考,一下子又冒出来诸多社会培训机构推出来的并与好学校入学形成对应关系得到认可的各种考试,致使越来越多的家长为了让孩子升入好初中,把自己工作之外的时间(也难免占用工作时间)、精力还有大量的金钱搭了进去,放学后、周末和假期接送陪着孩子疲于奔命地穿梭于多个培训机构去上一次两三百元的校外课,成年累月如此这般忙个不停。也就是说,学校和老师一下子轻松自在了,却把升学压力完全转移给了家长。“小升初”愈演愈烈成为大家心中抹不掉的痛,各级政府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难辞其咎,应该向广大家长检讨,还得对背后的利益关系进行必要的调查与公开。
再看一看农村已经刮了一段时间的并校风,说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可实质上背离了义务教育、方便百姓的宗旨,成为县乡政府压缩需要自己掏的那部分教育经费的谎言式借口。一二年级的孩子,天天奔波于几公里外的中心学校,家长不放心,就得早中晚三个来回地接送,浪费多少时间与精力,能不影响对田地庄稼的耕种和其他经营甚至外出务工挣份收入吗?
查阅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各地都有),再看一下社会实际情况,有多少落到了实处,甚至有多少背道而驰的做法?教育部门如果做不到自我检查和反思检讨,就应该让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大众进行充分的批评与监督促其尽职尽责。遗憾的是,正经的事情做得远远不够到位,倒是毁弃像昆明“平民教社”这样的好事快速高效毫不心慈手软,这如何让人心服口服?!
来源:
中央电视台
作者:
编辑:
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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