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办件是否主动办市长电话办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出台
2010年12月6日 07:09
《秀洲区市长电话办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上月底正式出台。
根据该《办法》,考核对象包括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的内容包括组织保证、制度建设、目标任务等,其中组织保证主要考核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领导是否重视等;制度建设主要考核对交办件是否主动办、不推诿,办理工作档案、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工作态度是否端正等。
据悉,市长电话办理考核工作每年评比一次,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姜鹏飞
编辑:
吴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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