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退票新规”引三大质疑
2010年12月4日 08:32
质疑二:区别对待乘客意在强化“金钱差别”?
记者采访了解到,消费者对新规最为不解的是,乘坐普通列车的乘客误点后不能改签和退票,但乘坐动车组的乘客却拥有“改签权”和“退票权”,差别对待乘客的做法引发不满。
一位姓李的乘客说,乘坐普通列车的,基本是外来务工人员或低收入群体。虽然一张车票钱对收入高的人不算什么,但对于收入低的人来说却是“大钱”。
南开大学交通与经济研究所所长刘秉镰说,普通列车乘客与动车乘客拥有不同的“退票权”和“改签权”,这是人为划分普通列车乘客与动车乘客的不平等地位。他说,铁路作为公用事业是全民纳税行业,对任何购票乘客都应该平等。
质疑三:对百姓利益的考虑有多少?
事实上,关于退票的争议持续了多年。一种观点是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取消退票时收取的20%的退票费。
律师董正伟在两年前曾向有关部门发出《请求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利益的建议申请书》,建议“火车票及相关手续费应听证”。
“现在,我们盼来了新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却没有盼来我们想要的结果。”董正伟说。他表示将再次向有关部门“上书”,反映新规的不合理。
针对公众的质疑,铁道部门有关负责人回应说,新办法主要是在中国高铁发展迅速、动车组大量开行的条件下修订的。新规中要求,普通列车火车票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也是基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即合同双方有一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另外,既有线普通列车由于运力有限,特别是运输高峰时期,一般是满负荷运行,为了维护正常的乘车秩序,不可能随意改签。动车组由于是公交化、高密度运行,强大的运力使旅客具备了改签的条件。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张泽伟
编辑:
朱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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