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日 08:26
根据“国十条”,今后我国要制定三年行动计划,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当地学前教育的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测算未来三年学前教育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项目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省份的行动计划要在明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各地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制定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当前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的重大决策,一定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好这场攻坚战。”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说。 攻坚之难在于长期不足的幼教经费投入。长期以来,我国幼教经费一直只占整个教育经费支出的1.3%左右,而发达国家学前教育经费占总教育经费支出一般达到3%以上。在非常有限的幼教投入中,许多地方政府更乐于将公共财政投入到很容易体现教育发展水平的高中和高等教育领域,而对学前教育投入缺位明显,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发展。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说,“国十条”关于政府加大投入的相关政策可以概括为“五有”:一是预算有科目,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二是增量有倾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三是投入有比例,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四是拨款有标准,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五是资助有制度,制定对困难群体资助制度。 同时针对幼儿园收费问题,“国十条”也提出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项目,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收费监管。加大对民办园收费的监管力度。完善备案程序,实行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予以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刘奕湛 编辑: 俞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