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嘉兴”基层基础工作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010年11月4日 07:41
昨天下午,市委建设“法治嘉兴”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建设“法治嘉兴”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卫宁在会上强调,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强化“法治嘉兴”建设基层基础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市委副书记、市委建设“法治嘉兴”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鲁俊主持会议并宣读表彰决定。市领导徐士珍、梁群、孙贤龙、徐生荣、金锦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斯金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厚祥等出席会议。
李卫宁充分肯定了“法治嘉兴”建设取得的积极成效。他说,自去年市委召开建设“法治嘉兴”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以来,“法治嘉兴”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一些工作更是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全市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李卫宁指出,建设“法治嘉兴”是全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和人民生活满意度的重要保障。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法治嘉兴”建设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法治嘉兴”建设与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
李卫宁强调,推进“法治嘉兴”建设,既要统筹安排,又要突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要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抓手,不断将“法治嘉兴”建设落到实处;要以法治创建工作为抓手,广泛开展法治创先争优活动;以办好法治实事为抓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此外,全面推进“法治嘉兴”建设是一项重大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工作合力、工作保障,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表彰了2009年度嘉兴市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秀洲区、海盐县、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海宁市盐官镇桃园村作了交流发言。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杨 茜
编辑:
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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