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国情下实施“弹性退休”弊大于利 恐需找出最科学的方法
2010年10月4日 17:28
其次实施弹性退休制或延长退休年龄后,我们看到一部分人通过这项制度得到了继续在职位上发挥余热的作用,但也应当看到他们一些人在好岗位上赖着不走,新老自然更替如何完成?——那不是一代一些年轻人需要丧失10年上岗机会吗?并且现在本身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社会职业间待遇不公平以及好岗位世袭制和贫富差距过大等社会问题就有矛盾激化的迹象,一旦“让想上班者继续上,让想退休者及时退休”岂不是让这种“职位垄断”不公平现象继续“合法化、合理化”地存在下去?
其三,一方面愿意上岗者是那些高薪水高福利的好职位者,他们可以继续缴纳养老金,因为养老保险缴纳的时间越长,缴纳的资金越多,退休的时候领取的退休金就越高,一方面愿意退休者大多数是体力劳动者或岗位吃力不讨巧的职业人,不工作自然就比前者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水平低得多,再加上前面所说的吃香职业世袭化垄断化情况,岂不是要使社会贫富进一步加大?
而正是考虑到一般人在此退休金越缴越多的诱惑下不会选择提早退休,我们不得不得出如下结论:弹性退休制虽然表面上给予了相当一部分人的自由退休权,但实质上大多数效果和“一刀切”地延长退休年龄几乎异曲同工。
毋庸讳言,整体上讲,弹性退休制比起一边倒的延迟退休年龄,能够兼顾弱势群体部分利益诉求要好些,至少像局限于企业特别是私营、合资合作以及外资企业范畴的弹性退休制可以最大程度做到扬长避短,不过从以上分析看,在现有国情下全面实施起来尽管有利有弊,可还是弊大于利,为此本人建议最好将该改革措施暂时不要和不宜向全国以及全行业特别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垄断行业推广。毕竟解决养老基金的巨大缺口以及亏空也并非仅有延缓退休制这一条路,政府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税收杠杠去调节这种矛盾,何况像开征劫富济贫性质的遗产税、房产税等也是一种补充社会保障能力的有效经济途径,何乐不为?(鲁国平)
来源:
新华报业网
作者:
编辑:
张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