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法律才能够根治 比“诺而不捐”更迫切的是“透明慈善”
2010年9月12日 08:48
10日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9次主任会议,决定于9月13日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备受关注的《湖南省募捐条例(草案)》将进入本次会议的审议程序。据透露,《草案》将对当前存在的募捐主体混乱、“诺而不捐”等募捐行为失范现象从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9月10日《三湘都市报》)
在屡屡爆出企业、公众人物“诺而不捐”的当下,湖南以人大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捐赠人不履约的,募捐组织可提起民事诉讼”,让“诺而不捐”的问题得以在法制的轨道里解决,很有必要;但更有必要的是,如何解决“透明慈善”的问题。
事实上,企业或公众人物“诺而不捐”并非只有立法约束才能啃下的硬骨头,只要将“诺而不捐”的企业或公众人物公布于众,舆论的压力和道德的谴责就足以让当事企业或公众人物乖乖认捐。法律之外的社会压力、道德压力之强大,从语焉不详的成龙“诈捐门”即可看出。
但中国慈善水平不高的问题,绝不是“诺而不捐”这样的假慈善使然;人们对于慈善事业的诸多不满也绝非集中在“诺而不捐”上,事实上,“透明慈善”才是人们最大的希望,而慈善不透明已经成为制约中国慈善事业的瓶颈。
促使慈善的两个条件,一是慈善者的经济条件,二是慈善成本。随着物质生活的充裕,人们有越来越多的物质条件进行慈善;但慈善成本却是挡在人们慈善热情前的一道门槛。因为慈善成本过高,不方便慈善,以及慈善不透明,无法对善款正当使用形成信心,以至于人们要么不去慈善,要么亲力亲为慈善,而后者又进一步增加了成本。
在今年教育部组织的《开学第一课》上,李连杰作演讲,讲到自己致力于慈善事业。在谈到“一个人加一元钱加每一个月等于一个家庭”的壹基金时,李连杰表示这是一个由优秀团队和精英人员管理的公益组织。我听出他的弦外之音:那就是不必担心善款使用的正当性。这说明,“透明慈善”也是像李连杰这样全力于慈善事业的人士所关心的。
慈善应当是养在鱼缸里的金鱼。但很遗憾,尽管透明是慈善事业的本质要求,也尽管民众对“透明慈善”强烈呼吁,更尽管专业人士也认识到这一问题,但目前的“透明慈善”更多是慈善主体被追问时的应招,在法律上鲜有明确的、具体的,老百姓可以直接监督的透明方式。
这一次湖南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规范慈善事业,也仅仅是针对慈善主体混乱、“诺而不捐”这样的慈善问题,而如何做到“透明慈善”,并不见更多着墨。但恰恰,如何做到“透明慈善”,才是中国慈善事业最需要急切破解的难题。这个难题,不像“诺而不捐”靠舆论压力、道德谴责就可以解决,要做到透明,唯有法律才能够根治。
来源:
红网
作者:
王攀
编辑:
朱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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