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中国首善”之称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在其公司网站上刊出了致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一封信,陈光标在信中说,当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能够把财富归还世界,是一种高尚和伟大。所以,“在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将不是捐出一半财富,而是向慈善机构捐出自己的全部财产。”
与很多中国富豪参加“巴比慈善晚宴”的犹疑相比,陈光标的“裸捐”声明凸显“另类”。不过,参照陈光标一向的慈善行为,他的“裸捐”声明一点都不让人意外。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陈光标就提出“向富人征收遗产税”的提案,当时引起不小震动。面对各种质疑和争论,陈光标依旧坚持着他的人生理念:“你有一杯水,可以自己喝;你有一桶水,可以存放家中;你有一条河,就应该学会与他人分享。”
这一次,陈光标高调声明自己死后要将财富全部捐出,可以看作是对慈善的一种布道方式。确实如此,在陈光标所处的当下中国,慈善事业还很孱弱,调查显示,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即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中华慈善总会的统计则表明,我国富人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小于15%,穷人反而成了慈善事业的主力军。反观美国,其富人捐赠占到了全部慈善款的2/3。这种反差既说明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还不尽如人意,也说明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空间很大。所以,像陈光标这样,通过自己有价值的倡导和行动,以此带动中国富豪积极投身慈善,善莫大焉。
除此之外,我更愿意将陈光标的声明看作是对中国财富文化的一种“颠覆”。中国传统文化向来讲究“子承父业”,现实中所谓的“富二代”、“官二代”无非是对这种文化的某种变相承袭。但是,中国的富人们应该认识到,财富可以集中,但很难隔代垄断。据美国布鲁克林家族企业学院研究,约有70%的家族企业未能传到下一代。美国麦肯锡咨询公司的研究结果也差不多:所有家族企业中,只有15%的企业能延续三代以上。专家还指出,具体到中国,情况更不容乐观,三代可能要改为两代。
或许正因如此,陈光标更能深刻认识到“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透视中国的富人阶层,第一代创富者具有累积财富的基本要素及个人奋斗动力,即使偶然挥霍也具有自然的道德反省能力,以维护来之不易的财富。而“富二代”由于与创富者生活环境完全不同,尤其是创富者往往给予了他们远超社会常规的优越生活条件,一个自我优越感极为突出的“富二代”,他是否有能力、有魄力以及有见识去担当继续创富的重任呢?回答多是否定的。况且,按照社会精英的产生路径来看,世袭的富人一般成不了精英,精英都是在开放的社会竞争产生的。
既然如此,那么富人们留给后代巨额财富不如留给他们积极健康的价值观。陈光标说得对,“精神财富是无价的”,只是不知道他的话能否将更多的中国富豪从“财富守财奴”的角色中解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