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减负“新6条” 补课多作业多要问责
2010年8月27日 08:10
资料图片 作者:张兮兮 来源:羊城晚报
“大热天,还要我们读书!学校为什么暑假还要给我们上新课?我们很多同学在教室里午睡,都是被热醒的,一天喝四五瓶水都是小事……”这是一位中学生8月19日向省教育厅网站发送的一封投诉信,这只是现今学生沉重负担的一个小小缩影。
昨天(26日,下同)下午,浙江省教育厅正式公布《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面对与会的全省各教育局长和众多媒体,痛心疾首地说:学生厌学、教师厌教,已严重妨碍了教育的发展。
某些学校有两张“课表”
刘希平说,他经常收到学生匿名寄来的“血泪控诉”。谁曾料到,一张小学生的课程表背后会大有文章?某些学校一些课表被课程以及各种辅导班排满,孩子们每天要面对10小时,甚至是12小时的学习。更可笑的是,有的学校为了应付检查,准备了两张不同的课表:课程丰富有趣,学生能够早早下课的那张用来应付领导,而排满了课的那张,才是真正给孩子们的。
他气愤地说,为了“检验”成果,有的学校甚至运用了极端的考试方式——突然袭击,这可是几十年前红军用来对付敌人的!
校长每年签减负“责任书”
据悉,为确保此次减负举措顺利实施,省教育厅宣布,建立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都要与学校校长签署规范办学责任书,并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实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一票否决制,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对教师和学校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
今后凡接到实名投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督导机构,都必须及时受理并进行核实。对性质严重、负面影响大,或不愿立即纠正,或屡查屡犯,超过三次者,属学校整体行为的,追究学校校长和分管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属个人行为的,追究个人责任。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周洪波 潘鸿 沈蒙和
编辑:
吴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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