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广东省中山市一家电镀公司的工会代表职工向公司提出发放高温费、防尘费和足额发放加班费等建议,结果没过几个月,该公司就解除了工会正副主席周先生、杨先生的职务,将他们调任为“绿化清洁员”,并随后以旷工为由将两人解聘。中山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并介入此事,目前已派专人调查。而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同意。
被解聘的这两个工会干部,太不懂“职场生存之道”,还真拿工会主席当回事了!要知道,你的饭碗是谁给的?当然是老板。端着老板的饭碗,还要和老板较劲,落得如今的下场,只能怪你们自己。你们也不看看,工会主席替工人维权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不是一个两个,从唐晓东事件到杨观趣事件,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再看看电镀公司的老板,真是“很傻很天真”。既然你要公司里所有人都听话,要树立老板的绝对权威,那你就应该早早准备,不能放任工会为工人维权。如果工人闹着要成立工会,或是外界催着你成立工会,你可以做“动作”嘛!你只要把自己的人安插进工会并担任工会领导就可以啦!只要工会的头头脑脑是你的人,你还担心工会为工人维权?
有人也许会说,你这是在为老板出“阴谋”点子!哈哈!这根本就不算是“阴谋”,而是企业老板都明白的“阳谋”。就在上月初,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邓维龙在公开场合倒苦水:“现在的企业工会和工会主席,很少是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基本上是企业老板内定。”注意,邓维龙主席说的是“基本上是企业老板内定”,可见这已经是企业界“公开的秘密”了,中山市这家电镀公司的老板难道就没有听说?
这家电镀公司的老板何不向那些“精明”的老板学习,事先在工会安插自己的人,这样就可以“防患于未然”了,而且,这样做几乎是零风险。如果有员工跳出来抗议,就利用各种内部规章来打压他们,给他们“小鞋”穿。这家电镀公司的老板也许是听从了外界的“忽悠”,说什么成立合乎规定的工会可以促进劳资关系健康发展,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之类。他也不想想,用自己的人做工会主席也是符合形式要求的呀!也别提什么“健康劳资关系”这些虚头虚脑的东西,只要这几年能赚到最大化的利润就可以了,管那么多干嘛!很多企业都是这么干的,还不是活得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