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以“破冰之势"力推“工资共决” 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利益
2010年7月31日 07:46
截至2009年底,中国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1.2万份,覆盖企业90.2万个,覆盖职工6177.6万人。规模小、管理困难的非公企业是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难点。>>>详细
7月酷暑笼罩下的中国“火炉”长沙市,38岁的家纺女工张军良,坐在这家劳动密集型企业为职工修建的 “休闲吧”里,一边喝着清凉的冷饮,一边耐心地介绍她和工友们的工资协商过程。
作为中国最大家纺企业之一的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张军良每天都在生产线上繁忙工作。她告诉记者,目前每个月的工资有3千多元。除此之外,每月完成95%以上的任务,就有500元的奖励,而这一切都通过工会组织职工代表据理力争与企业协商而来。
今年5月,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一年一度的职工代表大会。企业派出的10名代表和职工选出的10名代表经过协商签订了新一轮的工资发放标准。根据企业的盈利状况,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与去年相比增长了13%。
工人和企业老板一样,如今都有了平等的工资话语权。为工人壮胆撑腰的,是中国各级工会正以“破冰之势”全面推广的“工资共决”机制。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底,中国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1.2万份,覆盖企业90.2万个,覆盖职工6177.6万人。规模小、管理困难的非公企业是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难点。
全总主席:对职工合法权益工会要敢于维权
王兆国指出,做好当前工会工作,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必须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切实发挥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加强上级工会的指导,健全完善企业工会主席民主选举机制,选好配强工会主席,确保选出来的工会主席能代表职工,能为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职工权益。>>>详细
全总:规范企业工会组织建设 强化企业工会维权职责
对于企业工会主席“捧企业饭碗,难以履职”的维权困境问题,《决定》提出明确要求,到2011年实现全国乡镇(街道)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聘任工会工作者的工资由上级工会分级负担,并不断强化企业工会主席的培训、激励,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支持他们履职尽责。>>>详细
全总两项措施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工会代表“不敢谈”
新华时评:让工会维权的旗帜更鲜明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李丹、明星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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