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持政策设置低碳门槛 海盐一票否决制力挺“有责任感的企业”
2010年8月10日 08:03
“企业当年度因环境保护不达标而被查处,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企业未完成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目标任务,都不得享受财政扶持政策。”日前,海盐县通过了《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着力提升县域工业经济实力的若干政策意见》,该意见首次为财政扶持政策设置了环保、节能减排等门槛。
“这项政策就是要明确,财政应该奖励有责任感的企业。”海盐县县长沈晓红说,“经过前期的开发建设,客观地讲我县的环境容量、资源供给已经接近极限,原有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对于海盐目前的产业结构来说,这个条款的出台,最危险的就是化工、造纸、印染、紧固件企业。”海盐环保局副局长殳乃峰介绍说,这些企业为海盐经济作出了贡献,但也带来了节能减排的压力和环境污染的隐患,过去财政扶持政策对这方面缺少一定的监督,这次就是要明确让企业知道,享受财政扶持政策是有环保这个前提的,否则,就要剥夺企业享受财政扶持政策的权利。
海盐县经贸局局长朱海洪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过去,县里有几家紧固件企业戴上了‘污染帽子’,按当时的政策,只要好好完成整治,到年底符合相关奖励政策的,还是给予奖励。但是这样的情况,在今年是绝对不可能发生了。”
据了解,除环保和节能两项指标外,海盐财政扶持政策还对发生以下四种情况的企业“说不”,分别是: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欠税企业在税务机关限缴期限内未完税的;不依法履行社会保障等义务的。朱海洪表示,这样明确的表述,各部门的操作性强,也便于监督。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朱 丹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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