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盐多重规范求解“声光污染”问题
2010年7月19日 08:32
户外LED广告因为有着美观、内容丰富、色彩鲜艳等优点,被城市不少商业场所使用,既打了广告,也美化了城市景观。但因为光线和噪声污染等问题,也给城市管理出了“难题”。日前,海盐县城管、公安、工商、文化等多部门联手,对其开展规范与整治,在不影响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发挥户外LED的功能。
据了解,目前海盐县城区共有商铺店家门头LED电子显示屏74家,各小区出入口共安装30个LED电子显示屏,全县有189辆出租车安装了LED电子显示屏,1个大型广场LED电子显示屏。这些LED显示屏除了一部分播放公益广告外,更多的是商业广告。
对于户外LED广告,海盐市民普遍持两种看法。市民周先生说,这类广告色彩鲜艳,又美观,为县城增添了看点,还是蛮有品位的,比老式的广告牌要好看多了。不过,经常开车的朱先生并不这么认为,他说这是“光污染”。他举了两个例子,一是出租车后窗的LED广告,让后车的驾驶员很刺眼;其次是路过大屏幕时,如果看一眼画面跳动不停的大屏幕,视线明显受影响。
海盐县城市管理办公室的王正刚证实,最近市民反映户外LED广告屏问题的确实多了起来:“有反映出租车后窗LED光线刺眼,影响行车安全,也有反映大屏幕LED声音太响,影响生活。”为规范街头LED广告,海盐县城管部门联合县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等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并组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摸底及整治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整治工作小组发现除了市民投诉的强光之外,这种新兴的广告媒体,还暴露出设备安装较为无序、内容发布缺乏监管等问题,其安装和使用均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使用性质也没有严格的界定,而相关用户及LED经营者只注重广告效果及经济效益,安装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同时其更新可以通过无线网络或GPRS操作,存在安全隐患。
对于市民提出的强光、噪声投诉,县城管部门已要求出租车LED屏幕降低光线强度,大屏幕广告调低声音,确保其不影响市民生活。同时,为了规范户外电子广告显示屏的设置和信息发布,营造良好、优美的生活环境,工作小组还对不符合规范的设置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单》,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海盐还严格了审批程序,统一登记、备案。对于在户外、公共场所、出租车等设立的电子显示屏,明确了其作为广告载体的性质,确定其批准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广告法》、《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以管理。另外,确定了行政许可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今后若想在海盐街头安装电子显示装置,必须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朱 丹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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