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对高价房征收特别消费税 重庆市打算对高价房征收特别消费税
2010年3月26日 08:24
重庆市打算对高价房征收特别消费税,《重庆晚报》的报道说,征税的相关思路已经上报国务院。消息一出,招来网民如潮质疑,很多网友认为,重庆此举无非是想从楼市多收点钱,所谓平抑房价根本就是一个幌子。
网友的质疑来自既往的经验,回过头来看很多以增加税费为手段的房价调控,到头来几乎都成了房价的助推器,多收的税费最后都毫无悬念地转嫁到了买房人的头上,所谓“房价越调越高,政府越调越富”,即对这一扭曲现实的质疑。
根据以往的经验作出判断,这没什么大错,但现在的情况跟以往可能真的不一样,把特别消费税放在新一轮房价调控的背景下解读,恐怕会让我们离真相更近。
新一轮房价调控背景是:国土资源部日前召开视频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务必落实“保障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的要求,并且,各地的供地计划必须在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监督。国土资源部同时强调,达不到70%这个硬杠杠的,国土部门将不予批地。
最先响应国土资源部这一要求的是北京,这个作为国内房价标杆的城市,已明确要求优先确保保障房的建设用地,没落实保障房供地计划的区县就拿不到商品房用地。重庆市拟对高价房征收特别消费税的思路,虽然比北京慢了一拍,但也算是对国土资源部土地新政的积极回应。这样的积极回应有利于楼市整体向民生靠拢。
土地财政对地方政府的重要性不用多说,70%这个硬杠杠对土地财政很有点釜底抽薪的味道。在重保障的土地新政下,地方政府只能在高档商品房上打主意,堤内损失堤外补。这个税真要收起来,高档住宅也许会涨价,但这跟普通老百姓似乎没有太大关系,就像白岩松说的,当房价从3万元涨到4万元,跟我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买不起。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从高价房上收来的特别消费税会花在什么地方?如果是把这些钱用于保障房建设,大家应该鼓掌。但我们曾经有过不愉快的记忆:财政部2007年11月就公布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要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保障房建设,但这些年来,这样做的地方并不多。
这种不愉快的记忆,让人们对高价房特别消费税有着近乎天然的警惕。所以,别怪人们以怀疑的目光看待这件事,先落实中央关于保障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让一直差钱的保障房建设变得不差钱,大家想必就不会这样多疑了。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赵 勇(江苏)
编辑: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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