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严查拖欠新居民工资 建立纠纷预警机制
2009年12月20日 06:47
年关将至,为切实保障新居民能按时拿到工资,同时兼顾企业发展需要,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海宁市规划建设局联合政法委、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于12月15日下午召开了海宁市建筑施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劳务款(农民工工资)纠纷预警会议,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姚虹飞对下一步工作作了重点部署:下一步规划建设局将联合劳动保障部门拟定《建筑工程领域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发放办法》,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将加大惩罚力度,采取措施限制企业的经营范围。同时,各建筑企业必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多种承包方式。
随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阮卫国要求各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深刻查找企业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方案,并就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管理提出了若干建议。一是各企业要明确责任主体,勇于承担责任;二是要切实加强用工管理,建立规范制度;三是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处理,在自己不能调处的情况下,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市政法委维稳办主任卢祖祥针对海韵苑事件要求该市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做到“四个加强”,即加强管理、加强法制宣传、加强沟通、加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健全机制,把此类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最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吴关佳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对近年来该市发生的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领域劳务款(民工工资)纠纷事件作了深入剖析。他强调,有关企业要从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处理好类似事件的重要性;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妥善处理类似事件的发生;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把各类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各方利益,实现双赢。
据了解,在海宁各建筑工地工人中,新居民人数占到80%以上。
来源:
嘉兴新居民网
作者:
海宁市新居民事务局
编辑:
夏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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