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落实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海宁的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走在了全国前列,市区经营性用地基本不存在闲置情况,在提高容积率的要求下,今年相当于节省了1560亩地。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现场会上,“海宁经验”成为全国典型。
小卡片发挥大作用
一张复印纸大小的卡片,里面的名堂可不小。这就是海宁市国土管理部门推广的跟踪管理卡。
卡片上详细地记录着土地出让后的一切信息,用地单位、土地位置、到场记录等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用地面积建筑容积率和土地用途,以及实际使用情况,还有“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一栏,记录着土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管理卡由专人持有,并对出让土地进行跟踪管理。一旦发现用地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或未按时竣工的,将及时发出限期开工或限期竣工通知书。
“目前,跟踪管理卡已成为项目竣工复核验收、变更颁发土地证的重要依据。”海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打击“囤地”出重拳
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老百姓对“囤地”现象深恶痛绝,近日,国土资源部更是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开展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
其实,海宁市早在去年就已开展了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去年在对2007年12月31日前的供地项目进行清查中,共查出闲置土地30宗、面积94.3024公顷,当年就收回闲置土地5宗、20.3424公顷。目前,该市已将闲置土地处置纳入日常管理,今年又收回闲置土地6宗、17.1585公顷。
“追究项目延期建设的违约责任我们也毫不手软。对于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项目延期,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出具证明;凡是由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延期,企业必须制定项目建设计划,承诺延期竣工时限。”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三年来,已对26宗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建设延期的项目追究违约责任,共收取违约金297.09万元,其中今年就有11宗,共收取违约金220.638万元。
从容积率中要土地
“从2008年第6期公开出让开始,海宁市在土地出让中执行容积率在省定双控指标基础上再提高0.2,至目前已出让土地7800亩,可折算节地1560亩。”海宁市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一系列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措施的落实,海宁从容积率中要地成效明显。
据悉,2008年,海宁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加快处置闲置空闲土地的实施意见》和《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办法》等文件,并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开发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同时,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符合双控指标的不予供地。
在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推动下,海宁大幅提升了供地率。目前,该市市区经营性用地基本不存在闲置情况,工业用地闲置率有所下降,特别是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率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