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秀洲司法创新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同行之二
2009年12月9日 08:11
今年8月5日,15名江西籍农民工带着满脸的委屈和愤怒,来到设在秀洲区法院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原来,江西籍包工头朱某带他们在秀洲区一房产公司的建筑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他们无一人拿到工资,而朱某拿了工程款却不见了踪影。万般无奈下,他们来到区法院准备起诉,经区法院引导,他们向区司法局设在区法院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求助。
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人员一方面热情接待了15名农民工,安抚他们的情绪,另一方面马上展开调查。得知工程款确实已经由房产公司结算付给朱某,调解员老胡便拨打朱某的电话,拨了十余次,但均没有回应。随后,老胡找到房产公司项目经理余某,从经济、责任和社会影响三方面劝说,最后余某同意代表公司接受调解。经过老胡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达成协议:公司方将在3个星期内寻找到朱某并讨要工程款;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妥,将由公司方负责支付15名农民工的工资。8月27日下午,15名江西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3.5万元工资。当他们再次走进人民调解工作室时,他们的脸上充满了感激:“谢谢调解员老胡,谢谢调解工作室!”
据了解,在区法院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自6月22日正式运作以来,始终坚持“以和为贵、服务百姓”为宗旨,充分发挥联动调解的优势和特长,在服务民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中起到了战斗堡垒的作用,短短几个月已成功受理民事纠纷122件,其中法院委托33件,涉案标的达528万元。对于这些已经取得的成绩,区司法局有关人员表示,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建立健全了诉调衔接机制,积极探索并形成了“1+1+1”模式(一种理念+一个窗口+一项《规定》)。
创新一种理念,即“调解为先以和为贵,能调则调利民便民”。对一些简单的案件进行诉前引导,向诉讼当事人介绍人民调解的特点、优势,引导其接受调解;对于已经立案起诉的案件可以进行诉中委托,将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可邀请调解人员到庭协助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为了更好地巩固调解成效,人民调解工作室还对每一个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调后跟踪回访。
前置一个窗口,即在区法院立案大厅设置人民调解便民服务台。该服务台每天由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负责接待工作,遇到当事人到区人民法院诉讼的,调解员就主动告知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引导建议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为了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区法院还出台了《关于涉及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案件诉讼费用减免的暂行规定》。笔者在该《规定》中看到,在区法院立案前由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达成协议的,或是在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达成协议撤诉案件,均可享受诉讼费用减免这一优惠政策。
“我们会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和纠纷,因为每一个案件的对象和具体情况都不一样,得讲究方法策略,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一名资深调解员这样感慨道。正是这种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让他们在面对每一个当事人的时候总是循循善诱,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导人。调解室刚成立时,一场涉案金额达79万元的婆媳间争赔偿款的纠纷,就是经过调解员的耐心疏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当天握手言和。
诉调衔接机制的建立,不仅真正减轻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让当事人享受到了实惠,同时也减轻了区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为秀洲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内涵。截至目前,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的纠纷中,没有发现投诉和涉法涉诉信访。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朱其荣 倪志乔 南 枫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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