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今起出售
2009年12月1日 08:06
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今天起开始出售,符合条件的市区常住居民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可在12月1日至31日到市房地产物业有限公司房管所(市区姚家埭仓弄4号)申请登记,填写《购房申请审批表》。“购买后承租人变为产权人,房屋可以继续自己居住,也可以上市。”市建委住房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购房人及其配偶可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购房合同》各自向已实行住房货币补贴的单位申请住房货币补贴。
据了解,市区目前有2400套左右国有直管公房,出售现住国有直管公房可以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国有直管成套公房每年出售一次,去年市区有43户家庭购买了直管成套公房。
今年出售的市区现住国有直管公房必须在2009年11月30日前建立租赁关系,购房申请人以《国有直管公房租赁证》载明的承租人为准;申请购房人为市区常住居民户口中的中低收入家庭;凡已购买过国有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解困房,或享受过公房拆迁购房(或享受拆迁货币补偿)和集资建房的,不再享受本次购房;1999年以来配租入住的廉租住房,不在出售范围。
市建委住房保障局有关人员提醒,申请人在办理手续时需要带全资料和证件,应提供购房申请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及复印件两份;购房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公房租赁卡及复印件两份;家庭人员2008年度工资收入证明,同时填写《购房申请审批表》。
经委托评估测算,2009年度市区国有直管公房出售基准价格为甲类地段中心价2020元/平方米、车库640元/平方米;乙类地段中心价1750元/平方米、车库580元/平方米;丙类地段中心价1570元/平方米、车库530元/平方米。“具体价格还将结合住房地段、成新、层次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一次性付清房款10%的优惠。”市建委住房保障局这名工作人员说,承租人购房时,产权单位按住宅30元/平方米,跃层、自行车库15元/平方米,为购房人提留住房公用部位和设施的维修基金;原公房拆迁时超标追加自购面积部分由购房人另行缴付30元/平方米维修基金。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徐行翔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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