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逐步建立新居民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
2009年11月23日 13:47
一是建立综治指导员进企业制度。
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推出了“百名干部进百企”工作制度,由各公安派出所、镇综治中心等部门从中选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辖区新居民较多的重点骨干规模企业担任驻企指导员,并由企业正式聘请驻企指导员为“企业综治室副主任”,帮助企业开展各项综合治理工作。目前我县有63家新居民100人以上规模企业都派驻了驻企指导员。指导员以“服务企业,注重实效”为工作原则,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定期下企业开展综治业务指导工作,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帮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建立青少年预防教育机制。
县教育局为了有效预防在校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与县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海盐县2009年加强法制教育预防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还精心制订了《2009年加强法制教育预防在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工作日程表》,确定责任单位,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使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走上了正规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建立新居民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机制。
新居民法制宣传,作为新居民素质提升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把开展新居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工作机制固定下来,于2008年4月份成立了新居民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站,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督查全县新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由县法制办牵头,组成法律宣传讲师团,每年组织到企业,村(社区)等地开展法制宣传讲座活动,普及法律知识。
来源:
嘉兴新居民网
作者:
海盐县新居民事务局
编辑:
夏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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