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塍镇新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路绿灯
2009年11月10日 07:44
11月7日下午,新塍镇召开了2010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会议的一大亮点是凡在户籍所在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由政府资助的医疗保险的新居民均可参加现居住地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此举让广大新居民为之欢心鼓舞。
据悉,由于受各方面的条件限制和种种原因,新居民们一直未能享受居住地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不少新居民也因此而困扰着正常的生活,因病致贫,无钱治病,耽误最佳治疗时间等屡见不鲜。随着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的不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党和政府对新居民的关爱更为突出,为了解决广大新居民健康后顾之忧,新塍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决定对办理居住证的新居民,只需提供户籍所在镇(街道)政府出具的未参加由政府资助的基本医疗保险证明,即可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镇新居民事务所将配合各村(社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力争让更多的新居民能充分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充分感受同一片蓝天下的阳光和雨露,完善和提高新塍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
来源:
秀洲新居民网
作者:
新塍镇新居民事务所
编辑:
夏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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