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改革工资统计制度 将私企纳入统计范围
2009年10月27日 15:04
国家统计局今日举行通气会,介绍平均工资统计改革情况。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
该负责人称,工资统计制度改革最主要的内容就是扩大工资统计单位的范围,因为现行的工资统计制度中没有包括私营单位。
这名负责人称,最近两年,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进行了城镇私营单位工资调查试点,取得了2008年的数据,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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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明年公布纳入私企数据后平均工资水平
国家统计局今日并未公布纳入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后的全国平均工资水平。该负责人解释称,因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新的全国平均工资水平数字公布之后,肯定比原先的数字低,对养老、医疗、公积金等涉及百姓利益的基础数字有影响,国家统计局预计将在明年公布这一数字。
此外,国家统计局还决定将把每季度公布的平均工资数字改为每年公布一次。
统计局:08年城镇私企人员平均工资17071元
国家统计局今日举行通气会,介绍平均工资统计改革情况。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披露,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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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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