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浙江在线 浙江新闻 图 片 数字报 彩票代购
 首   页 | 新闻中心 | 视听新闻 | 玩转秀洲 | 直通秀洲 | 画乡风采 | 曝 书 亭 | 镇街风采 | 部门联动 | 企业名片 | 新居民之家 | 图  库
 民生信息 | 大小城事 | 财经纵横 | 教育天地 | 休闲旅游 | 生活健康 | 文娱播报 | 时尚资讯 | 汽车世界 | 专  题 | 小村官在线 | 官方微博
19119年7月15日 周一
 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大城小事
 精彩推荐
作风“新常态”擎动现代化田园“秀洲梦”
菱歌悠扬菱桶竞渡擦亮南湖菱文化“金名片”
秀洲开展"七进七种"宣讲服务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
嘉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交出“中期答卷”
秀洲区完善活水机制逐步改善河道水质
防汛升级 秀洲启动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
嘉兴"十三五"规划编制启动 编制思路进一步创新
在活动中体验古老民俗文化 秀洲小学生亲近"非遗"
转职能 转方式 转作风 “三转”转出秀洲新气象
秀洲区20多个楼盘亮相嘉兴夏季房博会
 图 片


周六西湖上运河边烟花绽放

2009年10月21日 09:30

    今天下午,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正式发布2009杭州西湖国际烟花大会交通组织方案。路怎么走比较通畅,车怎么停比较方便?请市民看清本网为您盘点的出行指南。

  管制区内临时取消道路停车位

  本次烟花大会,交警部门将根据各燃放点周边交通状况,对机动车实施分时段、分区域管控。根据通行状况,24日下午15时起,交警部门还将视情禁止非机动车通行。从早上8时30分起,管制区内将临时取消所有道路停车,禁止机动车停放。

  24日下午15时起,曙光路、体育场路、环城西路、凤起路、延安路、高银巷、中河路、万松岭隧道、玉皇山路、九曜山隧道、虎跑路、三台山路、龙井路、灵隐路、玉古路、求是路(均不含以上道路)内的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24日下午15时起,上塘路(不含)、大关路、赵伍路、登云路、通益路、轻纺路、永庆路(上述道路均含)内的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今年,运河边多个烟花燃放点,到时候肯定人挤人,对此交警部门特别指定了一个机动车管制区,从24日下午15时起,下述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丽水路的大关路口至紫荆路口;信义坊码头、御码头:湖墅南路德胜路口至湖墅北路哑吧弄口段、霞湾路的江涨桥西口至德胜巷口段;夹城夜月:夹城巷湖墅南路口至长板巷河东路口段;杭汽发地块:湖墅南路的文晖路口至密渡桥路口段以及文晖路的河东路口至湖墅路口段;西湖文化广场景观桥、环北公园滨水小广场:环城北路的湖墅南路口至建国北路口段以及中北桥的环城北路口至朝晖路的上塘路口段。

  高架主线通行不受限

  此次烟花大会范围比较广,交警部门将设立交通控制区域,视情禁止机动车通行。

  24日下午17时起,沈半路、大关路、上塘路、文晖路、朝晖路、环城东路、庆春路、建国路、郭东园巷、江城路、复兴街、老复兴街、虎跑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灵溪隧道、西溪路、古墩路、天目山路、保俶北路、西溪河下路、莫干山路、轻纺路、杭行路、石祥路(均不含上述道路与高架)内的道路禁止机动车进入。

  高架主线通行不受限,但高架的下匝道将禁止机动车下高架进入控制区域。钱江一桥将视情禁止机动车由滨江方向进入市区通行。

  散场时禁止机动车下高架下匝道

  交警部门说,散场、分流区是面积最大、战线最长的区块,横贯杭州南、北交通,因此将视情禁止机动车通行。

  24日晚上20时起,康桥路、320国道、沈半路、绍兴路、文晖路、天城路、秋涛路、复兴街、美政路、之江路、梅岭路、灵溪隧道、西溪路、古墩路、文三西路、丰潭路、文一西路、古翠路、登云路、莫干山路、104国道、通运路、巨州路(均不含上述道路与高架)内的道路禁止机动车进入。

  高架主线通行不受限,但其下匝道将禁止机动车下高架进入分流区域内。

  进城的车辆最好走绕城高速

  鉴于今年烟花大会的新形式,观赏人数将胜于往年,虽然交通管控设置了三道防线,但由于覆盖范围广,特别是散场时,两会场两股交通流相互叠加,将加剧道路通行压力。

  届时,交警部门将严格控制外围机动车进入市区,特别是晚上20时后,由高速公路进城的车辆不要穿城而过,应尽量避免从彭埠、德胜等入口进入,最好改从杭州北或绕城高速进城。

  城东和城西之间的通行路线最佳方案为之江路、留泗路、古墩路、绕城公路等。

  另外,交警部门还提醒,管制、控制区域内所有道路、桥梁、高架将严禁一切车辆停车观赏,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交警工作,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王黎婧 王国伟    编辑: 张彬

 相关稿件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