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街道全面启动《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实施工作
2009年10月13日 09:51
自10月1日《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起,意味着居住证从原先的“暂住时代”步入了“居住时代”。新城街道新居民事务所积极响应,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新版居住证办理发放工作。
一是举办专题培训,组织事务所全体新居民协管员和各村、社区新居民工作站站长参加《条例》的学习,对《条例》中的内容、要点进行了培训,并对新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表的填写进行了说明,进一步提高了新居民协管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二是宣传《条例》的优惠政策。新居民协管员通过业务培训后,在实际工作中,重点走访和采集新流入新居民的信息,按照《条例》内容的规定,宣传新版居住证的优惠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为《条例》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严格把关,确保办证质量。对采集和填写的居住证表格,按照《条例》中的申领条件进行审核,对未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把申领关,提高了新版居住证的办证质量。
截止到10月11日,新居民事务所已采集和办理新版居住证165本,有效地推动了《条例》的实施和新版居住证办理、发放工作。
来源:
秀洲新居民网
作者:
新城街道新居民事务所
编辑:
夏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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