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地方政府绩效排名广州第一深圳第二
2009年10月12日 20:13
广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政府整体绩效排名,广州居首,深圳第二,佛山、东莞、中山紧随其后,汕尾则附之“骥尾”;而在121个县(市、区)的政府整体绩效排名中,广州萝岗区跃居榜首,深圳罗湖区、南山区、福田区则占据了二、三、四名的位置,表现抢眼。
近日,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课题组正式发布《2009广东省地方政府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这是该课题组第三次发布政府绩效的排行榜。该课题由高校学术团队自主选题独立完成,针对上年度政府整体绩效,覆盖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121个县(市、区)级地方政府,数年来以其民间视角广受舆论关注。
课题组负责人、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郑方辉介绍,整体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评价的一个方面,是对一定时期内(如一年)作为特定政府总体的成绩与效益的测量与分析,通俗地讲就是“政府成绩单”。报告将政府职能定位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正、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政府成本、实现公众满意五个方面,与体制内的政府评价有着气质上的区别。“政府运作的真实情形得以暴露,这些往往是正统评价无力或不愿揭示的,民间报告借此发现了政府变革的突破口”。
今年的评价结果表明,各市排名的区域特征依然明显,珠三角地区在总体绩效上明显超过其他三个区域,而东翼、西翼、山区基本趋同。排序前八位的均为珠三角城市,依次是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惠州、珠海,仅肇庆排序十二,略为靠后。而排序后五位城市中,西翼占四个,分别是茂名、云浮、湛江、阳江,特别是在促进经济发展领域层,西翼城市的排名逐年退后表现尤为明显。在全省121个县市区的排名中,中心城市的城区占有绝对优势,并且高度集中于广州、深圳、佛山、珠海和江门五市。其中广州萝岗区、深圳罗湖区、南山区排前三名。
在该报告的5项评价指标体系中,“实现公众满意”为唯一主观类指标,报告显示,在公众满意度调查所有评价项中,政府廉洁性的得分仍然最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记者陈桥生)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
陈桥生
编辑:
夏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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