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新居民事务局召开新居民服务管理会议
2009年10月1日 13:46
9月29日上午,海宁市新居民事务局召开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会议,市局主要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各新居民事务所专职副所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会议和嘉兴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组织学习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意见》(海委办[2009]58号)文件,并对新居民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等近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还对各所新居民服务管理有关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
李明华局长就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推进《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宣传工作,各所要积极通过横幅、传单、广播、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二是加强各事务所(站)建设,完善各项软硬件建设,提高日常管理工作水平,夯实基础工作。三是做好国庆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畅通。
来源:
嘉兴新居民网
作者:
海宁市新居民事务局
编辑:
夏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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