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意见
2009年9月30日 15:38
据中国政府网29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有关活动和生产生活各项工作。
按照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九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统筹安排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对各项庆典活动进行再部署、再检查,确保安全顺利进行。做好节日期间的生产安排,保证经济社会秩序正常运行。进一步做好关系民生的各项工作,解决好群众节日生活的实际问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增进民族团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积极倡导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要做好节日期间各项保障工作。要密切掌握节日期间市场供求情况,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认真组织好粮、油、肉、蛋、禽、菜、奶等各类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抓住旺销时段,积极扩大消费。
三是要加强对节日期间有关活动的组织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不得层层举办庆祝大会。节日期间开展的体育、文化、娱乐等活动,要加强对活动场所各类设施和人员疏散通道等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四是要确保人员出行和旅游安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出行人员的组织和引导。
五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樊曦
编辑:
吴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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