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女士与周先生结婚五年,感情一直不错,最近却因分割财产的事对簿公堂。
沈女士有个弟弟,17岁,去年因一次意外事故卧床不起。沈女士的父母都已过世,照顾弟弟的责任就落在她的肩上。弟弟长期住院治疗基本花完了沈女士原有的积蓄,还向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
久而久之,沈女士的丈夫周先生觉得小舅子成了累赘,不愿意再掏钱替他治病。沈女士的公婆对此也有意见。不堪天天和周先生争得面红耳赤,沈女士无奈之下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财产,这样就能拿出钱给弟弟治病了。
现行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本案应适用第二种情形。
经秀洲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周先生同意先将其10万元存款拿给小舅子看病,并保证今后会和妻子一同担负起照顾小舅子的责任。
法官也特意告诫周先生,婚后夫妻之间要相互扶持,特别是面对妻子家里这种情况,更要承担起丈夫的责任,与妻子同甘共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