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家行政学院、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科院4个部门的负责人走进中南海,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首次作了第三方评估报告。他们的评估报告,直指有些部门和地方存在“对审批很迷恋,对监管很迷茫”、评比达标事项过乱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今年6月,国务院启动针对19项政策落实情况的首次全面督查,其中一大创举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第三方评估机制,在很多行业都已是惯常做法,但国务院首次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无疑是本届政府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创新。宣称“完全独立”、“和政府部门没有交集”的第三方评估,不仅剑指常规的内部监督触碰不到、不敢公开的问题,还给出专业的改进意见,有助于提升政府部门科学决策的水平。
过去,政府部门落实政策工作是否到位、决策是否科学,通常只有部门进行自我评估或由主管部门验收。这种内部监督模式的弊端在于,自我评估很容易变成模板式的自我表扬,而主管部门评估则容易因上下级关系和业务联系而不够客观。以往很多政策落实得不理想,甚至“政令不出中南海”,都与此有关。
第三方评估的优势很明显,评估方与被监督对象没有利益关系,人们反映问题时没有太多顾虑,更容易发现“真问题”,此其一;其二,第三方评估善于到基层倾听原汁原味的民意反馈,与政府部门的自我汇报相比,“沉下去”掌握的情况更接近公众的感受;其三,第三方评估有专业支撑,不仅能把脉还能“开药方”。
在政策落实督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是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探索,也能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实现科学决策,这一制度对于建立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有为政府大有裨益。8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将第三方评估制度化,并要求相关部门对评估报告中提到的问题抓紧整改。可以看出,中央对第三方评估制度寄予了厚望,已将其当作创新社会管理的驱动力。
不过,在为第三方评估制度点赞的同时,必须时刻牢记,独立是第三方评估的公信力之源,为让这一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在以下几方面还应有所完善:一是要防范利益攸关方干扰甚至收买第三方评估——问题官员连巡视组都敢贿赂,“花钱消灾”“打招呼”等不得不防,对第三方评估也应有监督;二是第三方评估不能只在事后监督,政府决策的事前、事中都应有“第三方”;三是第三方评估可考虑引入社会化专业力量,甚至让一些成熟而专业的市场化机构参与进来。
我们乐见第三方评估成为监督政府工作的常规机制,也期待这一制度让政府决策更科学,让政策落地更实在。但监督政府的工作从来都不是非此即彼,而应该是手段多多益善,不能有了第三方评估制度就放松其他监管,更不能因此替代听取鲜活的民声。在完善评估制度的同时,其他监督举措仍应不断加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