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市区支持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和农村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意见》,在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产品流通规模化和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奖补政策。
据了解,早在2011年,我市就已出台《市区支持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意见》,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养殖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农村绿化造林等方面进行专项补助。今年,为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在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在整合原《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新《意见》。
在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方面,我市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市财政对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特色园项目,按省以上补助资金的25%给予配套补助;对新增连片流转土地100亩(含)以上且流转年限在5年(含)以上的,给予村(社区)每亩100元一次性补助;对以农业全产业链和资源生态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的市农业重大项目〔其中单个项目总投资需3000万元(含)以上〕,市财政分三年共给予财政扶持资金1000万元。
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方面,我市积极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农村环境长效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对市本级农村河道清淤项目,市财政根据验收结果按每公里3万元进行以奖代补;其中,对列入市本级“清三河”计划的河道清淤项目,市财政根据验收结果按每公里4万元进行以奖代补。鼓励优先通过铺设污水管道收集生活污水,并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处理后再排放;对没有条件接入污水管网的农村地区,可分散收集单户或多户生活污水并处理后再排放。对各镇(街道)采用《嘉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中的技术模式且排放标准在二级(含)以上的,市财政按建设任务进行以奖代补。
在推进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方面,我市加强畜牧排泄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市财政根据当年可用财力,按各单位生猪减量提质和设施改造提升的目标任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下达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项目补助资金,重点补助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生态循环农业和“三废”处理项目等,优先扶持蔬菜、水果、花卉、食用菌等全市7大主导产业。
在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市、区两级财政对优势良种选育、种业基地建设、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种业主体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等给予适当补助。对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通过国家级审定的新品种(品系)、列入浙江省主导品种的新品种(品系),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