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初开始,前往区检察院移送案件的民警发现,案件的移交不再需要穿梭于检察院内的各个科室,是否符合收案条件,需要送往哪个科室,只需把案卷交给案件管理大厅的工作人员,很快就能确定。
今年8月4日,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正式启用,这也标志着区检察院案件集中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截至8月12日,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捕审查起诉案件54件,涉及人员67人。
除了案件移送程序的简化,以往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没有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的情况也得到了有效解决。据悉,自从案件管理大厅正式启用以来,工作人员收案后,会将案件具体情况收录到系统中,便于从网上监督各部门的工作流程。“案件管理系统设置有报警程序,根据案件的不同种类设定办理日期,如果有快要到期但还未办结的案件,就会通过网络警示,及时提醒相关办案人员,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区检察院案管办主任沈金付说。
案件移交和管理的统一规范,使得到区检察院申请阅卷的律师,也感受到了案件管理中心的启用给自己带来的便利。“以往律师阅卷,也要找到相应的科室,非常耽误时间。现在只需要在案件管理中心大厅填写申请表格,办理相关的手续,就能在律师阅卷室开展工作。”沈金付表示。
2013年10月,省检察院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案件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指导意见》,对全省案件集中管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省院文件下发后,区检察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检委会扩大会议,着手案管办公室的筹建工作,一方面从业务科室调配工作责任心强、精通检察业务的人员充实队伍;同时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着手案管大厅的建设。
为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争取相关办案单位的配合和支持,2013年12月,区检察院牵头召开了公检法联席会议,部署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对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主要任务、受案范围以及案件受理时间、受理要求、涉案赃款赃物处理、法律文书、案件移送形式等方面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提出具体要求。
“加强案件集中管理是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提高检察机关管理科学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服务阳光检务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沈金付表示,接下来,区检察院案管办将逐步开展办案数据统计、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管理、监督评查等工作,形成常态化日常案件管理,为规范化办案提供服务。
□本版图片由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