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公布了对茂名腐败窝案中159名行贿买官人员的组织处理结果,有些基层干部的“从众”心态令人感叹:有个镇长是中国农业大学毕业生,努力工作卓有成效,每次开干部大会都受表扬,但多年没有被提拔。为了升任镇党委书记,他抵押贷款5万元,凑了20万元行贿,此后很快被提拔,但也因此受到处理。
见过贷款买房、贷款买车,亦听说过挪借公款“买官”的丑闻,但“贷款买官”的事情还是让人大跌眼镜。这个名牌大学毕业、工作出色的基层干部,如此“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般孤注一掷,贷款行贿,并在20万元送出之后如愿以偿,成为潜规则和“逆淘汰”的牺牲品,其行可耻,其情可悲,令人扼腕。
镇长“贷款买官”的背后,凸显了茂名腐败窝案爆发前当地政治生态的污浊。从两任“一把手”前腐后继、“率先垂范”,到“6个县(区)主要负责人无一幸免”、“105个党政部门身陷其中”、“159人行贿买官”,如此大规模沦陷,“贷款买官”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不难想象,“坚守底线”多年的镇长,在随波逐流适应“潜规则”、“贷款买官”之前,其内心的挣扎是何等激烈,又是多么无奈。
但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买官”,都不会得到民众的同情和谅解。对于这名镇长而言,如果一直想当一个“工作出色”的好官,理应不被“潜规则”染黑,在镇长这个岗位上干得再长久一点、再耐心一点。而一旦产生“从众”心态,廉政防线失守,“贷款买官”成功,势必会想方设法将到手的权力发挥到极致,用来偿还“买官贷款”,毫无廉耻地追逐个人名利。
俗话说得好:多行不义必自毙。茂名腐败窝案中,一批位高权重的卖官者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一批买官者在事发多年后遭遇秋后算账,“贷款买官”的镇长被作为行贿典型给予曝光,这传递出强烈的信号意义,彰显了中央反腐“无禁区”、反腐“无时限”的决心和力度。这也同时表明,惩治买官卖官,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将一视同仁,轻者党纪政纪处理,重者刑律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