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以诚信为本,然而长期经营花木生意的刘明(化名)却遇到了“老赖”,刘明的儿子一怒之下,把对方打伤,货款纠纷演变成了人身损害纠纷。
“老赖”名叫马方(化名),在油车港镇经营花木生意。2013年10月,马方与刘明签订了一份总价10多万的苗木买卖合同。在马方支付了定金和部分货款共计3万元之后,刘明就从嵊州向马方运送了五车花木。
起初,刘明觉得生意进行得十分顺利,然而3个月后,马方却没有把剩余的货款打来。刘明便让儿子刘小明(化名)多次催收货款,马方每次都以手头资金不足为由拖欠。今年2月,马方却表示刘明送来的苗木有一部分没有成活,让自己损失不小。多次催讨不成,刘小明一气之下一拳抡向马方,这一拳导致马方共花去医药费2万多元,后经法医鉴定,马方右耳耳廓损伤、听力严重受损。
日前,双方当事人被请到了油车港镇警调对接工作室。对于刘小明的行为,调解员指出其处理方法非常不妥,若殴打导致对方轻伤以上,需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得不偿失。调解员随后向马方指出,这起货款纠纷主要因其不诚信引起,消极履行合同义务也是这起人身伤害的导火线。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开导,双方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马方表示不追究刘小明给他造成的伤害责任,刘小明也表示愿意承担马方的医药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马方支付给刘明58000元,协议达成并履行后双方当事人再无瓜葛。
“现实生活中有发生债权人采用不合法的行为索要欠款,往往‘赔了夫人又折兵’”这起纠纷的调解员表示,本案中,若刘小明在马方不清偿货款时,及时以合法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货款可以及时追偿,也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